然而,关于这个“节日”却存在着巨大的社会争议。 一方认为,这是一种民俗文化,赋予他们吃狗肉的权利;一方则认为,这是一种民俗文化,赋予他们吃狗肉的权利; 而对方则认为吃狗肉有悖于人道主义和人情。 双方观点互不相容,且愈演愈烈。
2012年6月,行为艺术家片山空和一群来自全国各地的爱狗人士在狗肉节当天来到榆林狗肉市场,当场向狗下跪道歉。
2013年玉林荔枝狗肉节开幕前一周,动物权益保护组织在网上发起联合抵制活动,众多知名人士参与。 当天,舒淇、吴佩慈、黄日华、佘诗曼等多位明星转发微博,呼吁禁止过节,放过朋友,还狗尊严。
2014年6月21日,广西玉林狗肉节上发生第一起伤人事件。 当晚,几名爱狗人士在一家狗肉餐厅与当地食客发生冲突并打架,导致现场一名食客受伤。
面对网络上大量的取缔呼声,榆林市政府于2014年6月发布了《关于所谓“夏至荔枝狗肉节”的一些说明》,称这只是个体工商户和民众,以及当地民众聚集夏至聚会只是一种形式,引起了大量网友的强烈不满。
2016年6月20日,由于前期志愿者连续多日举行抗议活动,狗肉节对消费市场影响较大,食客数量明显减少。 据统计,今年以来,共有17家销售狗肉的餐饮单位因情况主动停止销售狗肉。
但对于狗肉节,广西当地执法部门始终以“民俗”意味着个人消费自由为由,拒绝干预。
每年榆林狗肉节,都会有大批志愿者前来照顾狗狗。 小商人和小贩经常使用工具杀死狗作为威胁,因为志愿者没有提供足够的价格。 而这种花钱的救援,更是杯水车薪。
在台湾,《动物保护法修正案》明确规定杀狗者最高罚款新台币25万元,并计划对抓狗屠宰从业者提供奖金,遏制杀狗过冬营养的风俗。
在香港,《猫狗规则》明确规定,任何人不得屠宰狗或猫作为食物,亦不得出售或使用、或允许他人出售或使用狗肉或猫肉作为食物。
2011年9月21日,迫于舆论压力,婺城区西乡政府取消了百年“金华大胡子狗肉节”。
不过,广西玉林的狗肉节仍在继续。 而且根据调查,仍有超过50%的大陆网民表示支持。 他们普遍认为此举合理且历史悠久……
以下图片来自玉林荔枝狗肉节:
榆林夏至狗肉节当天上午,市内餐馆就开始准备供应狗肉。
厨师正在把狗肉切成块
市场外尸横遍野、血流成河
被解剖的狗尸体
活狗继续运输,等待卸货
榆林街头小贩出售狗肉
看过太多关于狗肉节的争斗和偏袒,我想文明社会所秉持的主流价值观应该能够帮助我们区分哪些屠宰行为是日常生活所必需的,哪些是落后、无知和无知的。不必要的杀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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