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不少网友还认为,法院对主犯刘某某判处有期徒刑10年有些过于严厉。
那么,究竟是什么案件引起如此争议呢?
事实上,刘某某的另一个名字是“天一”,这也是她在撰写涉案淫秽小说时使用的笔名。
在网络上,尤其是在喜欢“耽美文”(形容同性爱情)的圈子里,“天一”这个名字是一个比较“响亮”、“另类”的存在,因为她的“耽美文”小说描写的并不是普通的爱情故事或具有艺术和文学价值的色情描述,但非常“重口味”的淫秽内容,例如一名17岁的未成年男孩强奸了他的男老师。
虽然这些“重口味”的淫秽情节都是虚构的,但“天衣”不仅将这些故事出版成书,印了7000册,更重要的是,她还获利了15万元。结果,法院最终以“制作、销售淫秽物品营利罪”判处她有期徒刑10年半。 15万元的利润和7000份的印刷量,都成为她被判重刑的因素。情节严重”。
部分截图来自百度百科
不过,当该案被芜湖当地媒体网上报道后,不少网友对案件的判决表示质疑。
最重要的质疑之一是,虽然“天翼”确实违法,但10年的处罚有点太严厉了。毕竟,一些真正性侵他人的犯罪分子,往往比“写色情书”的人得到的刑罚要轻得多。
此外,还有“蛋妹文”圈内网友认为,“天衣”根本“无罪”。理由是“写色情书不伤害他人”,是“言论自由”,不能“以言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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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默默的爱
这篇文章太センセーショナル了,是不是有点夸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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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飞霜
看名字就知道是违法的,还想着匿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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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未必来
十年的刑期挺严吧,不过想想也确实触犯法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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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以乔木
真是自作自受,就喜欢写这些东西,现在后悔不及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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怅惘
小说界是不是要凉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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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房
网上随便写东西,真的不负责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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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青裳
网友吵疯了,大家都有自己的观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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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白的笑〃
这种行为确实会伤害他人和社会价值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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呆萌
网文平台应该加强审核力度,避免这类问题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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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中摇曳着长发
感觉刑罚太重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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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锁感觉
没想到写个小说都能进监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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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火星球的我
法律还是要遵守的,否则后果很严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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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兰
这也太夸张了,有点言论自由的意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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蹂躏少女
应该尊重法律法规,不能为了个人喜好随意创作有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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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血
作者这种做法确实不可取,会对社会造成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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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样剩余
我觉得网友反应有点过度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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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先森,教魔方
网络写作也要遵守原则和底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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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华若梦
真是让人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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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肥伤身#
写淫秽小说,怎么看都不对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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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是这样一个人
法律要严厉打击这种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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